第234章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吃馒头的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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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易的极速飞行速度算不上太快,大概也就是每小时400公里的样子,比动车快,当然和飞机比起来就差了点。

    毕竟一个是机动的,一个是人动的。

    洛城距离海边的青市程易大致的估计一下,大概有个一千二三公里的样子。

    而事实也是如此。

    程易保持着每小时400公里左右的速度极速飞行,在早晨七点半的时候进入了洛城的范围。

    越过洛城东边的山,看到洛城内极少的高楼的大厦。

    洛城作为著名的历史古都,在洛城范围的地面以下就是曾经的古都遗址,而且还有着不少的文物。

    所以洛城有一个规定,凡是在遗迹上方的建筑高度不能超过6层。

    这也一定程度的抑制了洛城的快速发展。

    当然,事情都有两面性,洛城虽然很少有高楼大厦,但是因为名胜古迹较多,也就成了著名的旅游城市。

    建筑开发商们索性就把建筑建造成那种偏向于古风的样子,黑瓦白墙,甚至一些店铺的招牌都是那种黑色金字的匾额,看上去很有古城的味道。

    上午七点半的洛城像是一个刚刚睡醒的孩子,叽叽喳喳的非常热闹。

    主干道、立交桥上车辆拥挤。

    上班的高峰期都是这样,所以为了上班不迟到,在车辆之间的缝隙里还有一个个骑着共享单车的年轻人穿梭,让公交车内挤公交的人投去羡慕的眼光。

    程易感慨的笑了笑。

    想想自己曾经没有全职画漫画的时候,也上过一年左右的班。

    那个时候还没有共享单车这么便利的东西,穷的底朝天的程易是连一辆自行车都不舍得买,所以上班的时候都是早早的等公交、挤公交。

    每次在公交车上堵车的时候,看着旁边轰鸣而过的摩托车,看着旁边自由穿梭的自行车,他都非常的羡慕,恨不得叫住一个起车的人蹭一路车。

    前女友王莹曾经建议程易买一辆自行车,虽然生活拮据,但也不是买不起啊。

    程易记得当时他的银行卡里大概有两千到三千块钱,买一辆自行车倒也是可以,但是程易却想的是如果买了自行车,以后就不好买电动车了。

    所有就说等存款多一点就买一辆电动车!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挤公交挤了一年之后,程易毅然决然的辞职,决定为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拼上一把,全职画漫画,结果扑街。

    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扑街扑了五年,直到现在。

    程易深呼口气,从拥挤的主干道上空飞过。

    想想当初,自己一无所有的时候王莹就跟着自己了。

    原本打算等到自己画漫画有了成绩之后,一定要带着王莹走遍山川河流的去旅行。

    去长白山看雪山天池,去西边看大草原骑马,去南边看青山绿水环绕……

    等到旅行之后,还打算向王莹求婚,然后给王莹一个世界上最浪漫的婚礼。

    结果,打算成了空。

    王莹还是没有跟自己走到最后,还用了那一种方式分手。

    仔细算算也有了快一个月的时间了。

    现在想想还真有些怀念当初。

    “这会儿想想,她选择不出面,让家人拒绝我的方式……也是想要让他不那么伤心吧?”程易喃喃着。

    要是之前自己没有看到在家的王莹,也许会认为王莹也不想和自己分手,只是家人不同意罢了,这样受到的打击还小一些。

    “虽然可能是在为我着想,但为什么还要分手呢?”程易喃喃。

    他侧头看看洛城东南方向,那里有一个洛城的乡镇叫做王寨,王莹家就是在那里。

    想了想,程易调转方向,眨眼之间就已经来到王寨的上空,低头向着王莹家的方向看了看,但却没有落下去。

    程易记得有一句话说的好,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这句话,王莹也曾经提过。

    这句话出自《庄子·内篇·大宗师》及《庄子·外篇·天运》,也彰显了庄子的经典思想。

    意思是,泉水干了,两条鱼互相吐着沫来润湿对方挣扎求生,还不如各自回到各自的大江大湖之中自由自在的各自生活。

    在程易毕业后的两年时间里,王莹辛苦的复习考研,他还在始终扑街的道路上拮据生活。结果两个人都非常拮据,王莹也无法全心考研。

    所以,程易觉得分手的原因大概就是这个了。

    听说考研成绩该出来了,王莹应该能考上一所还不错的大学做研究生吧?

    “你的分手,就是想要相忘于江湖,还各自自由。”

    “既然想要相忘于江湖,我又为什么还要来找你?”

    程易悬浮在王寨王莹家的上空,看着下方。

    当然了,王莹家里不同意他们两个在一起也有其中一个原因,毕竟王莹是个非常听从父母话的女孩子。

    淡淡的笑了笑,程易悬浮在王莹家的小楼屋顶,右手向着下方平整的屋顶指着。

    召唤水能力,水箭从手心里喷出。

    程易挥动着右手,控制着水箭在屋顶上书写着“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他虽然之前一直是扑街的漫画家,但是却能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

    之所以在这个屋顶写下这么一句话,是因为程易想要用这个作为标志,用来和曾经的女孩子告别。

    程易记得,王莹在复习考研的时候,就喜欢坐在楼顶背书看书,特别是下雨天,她会打着伞坐在上面。

    程易快速写完之后,感慨之下转身远去,隐身之后,消失在天地之间。

    ……

    王莹今天早晨醒的非常早,因为今天早晨是出考研成绩的日子。

    她洗漱之后,抱着电脑走出家门,沿着楼梯来到平时最喜欢待的楼顶。

    刚刚打开楼顶的门,王莹就愣了愣。

    他发现楼顶上有两排用水写的字,而且因为是早晨,干的速度非常慢,看上去还很清晰。

    这两排字的第一排,她看着读出来:“相濡以沐。”

    第二排:“不如相忘于江湖。”

    读完之后,王莹身子一僵,赶紧小跑着把楼顶的各个角落找了一遍,依然没能找到第二个人。

    抬头看一眼远处缓缓升起的初阳。

    “程易,是你么?”

    她当然认得那字迹,正是程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