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析产别居

芭蕉夜喜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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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明瑾不理他,到隔壁找了秀姐,让她到族长家跑一趟,就又转身回来了。

    在院中孙氏、于氏和岳小满都围住她,于氏便问道:“三嫂你真的要和离?这和离了哪有什么好日子过?”

    孙氏是不相信乔明瑾会和离的,她家那么穷,和离了能有什么好日子过?再说岳老三如今有着公差,是多让人羡慕的差事,傻子才会和离呢。定是要拿乔,提一些条件。

    孙氏就撇了撇嘴。

    岳小满围上来说道:“三嫂,不要和离啊。三哥会很伤心的,再说琬儿还小,少了谁都不好。”

    乔明瑾看着她笑了笑没说话。

    不一会,岳姓族长就到了。六十岁左右的人,身子硬朗,精神灼烁。随行来的还有两个族里的老人。

    岳族长看了乔明瑾一眼就进屋去了。

    秀姐就拉过她到一边说话。

    “真的决定了?”

    乔明瑾便点头。

    “可是孩子怎么办?岳家不一定会把孩子给你。”

    “吴氏会同意的。”

    吴氏本来就不待见琬儿,说她吃了白食,只要给她钱,她就会同意的。

    这次乔明瑾没有进屋,只和秀姐一边在外头说话一边看女儿玩捡石子。

    屋里争论得很激烈。

    吴氏嗓门很大,绝不退这门亲,补偿柳家什么的统统不答应。开玩笑,拿不到钱不说还要贴补出去?跟割她的肉有什么区别?

    而乔父和云家两位舅舅对岳家也越来越不满,说岳仲尧对不起乔家,这还要瑾娘母子腾出屋子,是个人都不会做这种刻薄的事。

    而岳仲尧则死也不肯和离。

    岳族长头很疼。

    他也是瞧着瑾娘这四年怎么过来的,好不容易把夫婿盼回来,就得到这样的待遇,是个人心里都不爽。

    可是和离,让瑾娘带着琬儿走。不说岳家不同意,他也不同意。

    这要是传出去,他岳家的儿郎们还怎么说亲?若是传出去岳家的男人都是薄情寡义的,他岳家的男人要当老光棍不成?

    再说他那位兄弟还在京中当官呢,这要是被人攻讦,只怕会影响到他。

    想了想便说道:“那就让仲尧拖一年再娶柳家的闺女好了。待瑾娘生下儿子仲尧再娶。这样瑾娘也有儿子奉养了。一年内你家再攒钱给瑾娘母子盖间新房,并答应不可委屈了她们。”

    吴氏听了跳了起来,道:“若是她还生女儿呢?难道还要让我儿再等一年?那柳家的闺女都多大了!再说人家凭什么等老三那么久?人家救了老三一命,做平妻已是委屈了,还要让人家等。”

    岳族长真想上前去抽这个婆娘一巴掌。

    看乔家云家的脸色,是在考虑他的提议了,这婆娘又来搅和!

    便狠狠地瞪了老岳头一眼。

    老岳头便喝道:“有你什么事?”

    “怎么没我什么事?我生的儿子,我怎么不能说话做主了?”

    吴氏心中着急。拖一年?不说柳氏愿不愿意等,就说她家儿子还在读书,万一把银子都花用在他儿子身上,或是时间长了,不陪嫁银子过来了,她岂不是要鸡飞蛋打?

    想拖一年,没门!

    再等一年都不知能不能生出个儿子来!

    岳老三瞪了他娘一眼,便道:“我愿听族长的,等瑾娘生了儿子再娶那柳家闺女。”

    乔父不说话。

    和离是下策,这世道女子和离了哪有几个能过上好日子的?既然岳仲尧不愿背负忘恩负义之名,等瑾娘生了儿子,想必他也会看在儿子的份上高看瑾娘一眼。到时瑾娘的地位也会稳稳的。

    乔父和云家两个舅舅互看了一眼,觉得拖一年倒是可以接受。也许一年之后柳家那个女儿遇上更好的呢?不是皆大欢喜?

    而吴氏却死不同意,不顾岳仲尧的意思,死活要马上抬人进门!

    众人便又争了起来。老岳头和岳仲尧拉着吴氏都不能让她闭嘴。

    乔明瑾走了进来,看了众人一眼说道:“那就析产别居吧。”

    众人皆看向她。

    吴氏叫道:“什么什么别居,什么产?”她只听到什么产,是要分她家财产?想得美!

    众人也皆不解,只有乔父眉头扬了扬。

    乔明瑾便上前一步对着岳族长和两位族老道:“大魏律,夫妻若是和离不成,可以分割财产夫妻别居两处过活。别居之后,夫妻名份不变,孩子的地位也不变,可以选择任一方跟着生活。分居期间,夫妻各自所得财产也归双方各自所有。男方则要出房屋供女方居住,孩子若选择跟母方居住,父亲仍要尽抚养的义务。分居期间,不履行夫妻义务。”

    乔明瑾那天回娘家就在乔父的书房翻了那本厚厚的大魏律,没想到竟让她找到这么一条律法。

    她本意是想和离的。如今和离不成,她又想要孩子,那么这条律法无疑是给她开了另一扇窗。

    这条律法在一些人看来不过是那些道貌岸然的大家子弟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的一个证明罢了。

    多少大族子弟,因着某些原因不得不娶了与之家门利益相关的女子,却又无恩爱情义,又因着各种原因不能休离,便起了这么一条律法。

    女子嫡妻头衔不变,嫡子嫌女的地位也不变,且夫妻名份仍在。弄出这么一个析产别居来,能离了不想见的人,又能再娶别女消遥快活。

    且看似由男方提供居所,其实不过是卫道夫们怕女子给他们闹出什么不好的事来,给他们抹黑,变相地圈着女子罢了。

    不过不管别人怎么想,这条律法对她目前来说再好不过。

    目前的情况下,她放不下琬儿,也不想跟岳家有什么牵扯,更不想跟岳仲尧过夫妻生活,且她又身无余钱,又不想拖累娘家,影响弟妹嫁娶的名声,如此正正好。

    岳老三要娶新人,尽管娶好了。

    且等她缓几年,如今她也不想另嫁,有着一个和离的名声还要应付各种搔扰。过几年琬儿也大了些,慢慢再想法子,等她把这大魏朝摸熟了,再时再和离什么的也容易得多。

    乔父眼睛亮了亮,这的确是目前最好的办法了。

    若瑾娘和离,自家虽不缺她母女俩住的地方也不缺二人一口吃食,但是岳家是绝计不会让琬儿跟着瑾娘的。

    这样正好,再过上一两年再看情况,也许岳老三有了新妻佳儿会自愿放手也说不定。也或者这一两年有什么变故也不一定,他还是不想女儿和离的。

    岳族长和两位族老也相互看了眼,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律法。

    这样也好,皆大欢喜。

    不影响族中兄弟的官声,也解了岳家的局。

    岳族长想着只要妻子名头不变,等瑾娘自己过上一两年,就知道自己带一个孩子是多么不容易的事,到时自会乖乖回到岳家。

    而吴氏只要保住自家儿子和柳媚娘的婚事便万事不管。离得远远的更好,眼不见心不烦。

    岳仲尧则整个人都呆住了,目光紧紧盯着乔明瑾不放。

    为什么这么想离开他呢?

    虽保住夫妻名头,可是不履行夫妻义务,那还是夫妻吗?

    自己要娶柳媚娘真的让她伤透了心吗?外头三妻四妾的男子那么多,再说自己对她的感情又从没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