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之记(三)

冬水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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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这个十万之记应该放在本卷完毕之后再写,不过既然已经过了三十万字,正好又有些话说,便先放出来。

    实话说,最近的生活状态让我自己很满意,但是写作状态却不大满意,回头看去,最近发的章节竟然走上了“标题党”的不归路,让我着实鄙视了自己一把。

    之所以说生活状态满意,主要是因为一切回归正路,稳稳当当,踏踏实实。自己对自己的工作很满意,没有复杂的人际关系,不用背负太多压力,老老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就好,虽说有时候有些忙碌,但毕竟是自己喜欢的文字工作,更何况食堂的饭菜的确不错。

    这一周有些忙碌,主要是工作上的事情,导致接连加了好几晚的班,也许下周或者下下周还要继续加下去,不过一年也就忙碌这一次,所以虽然不爽,但希望总在前方。而疲惫之中,继续坚持着码字的节奏,还时不时受某些人更新票的刺激,导致写作状态不能太令自己满意。

    以前写文虽然态度认真,但更多的时候不怎么在乎成绩,在对成绩研究方面我是网文界全然的新手,所以不太监,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直到《代国那些年》。

    除了中间肺炎时断更了2天,我一直努力保证自己的更新……大家也知道,没有存稿的情况下保持更新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这一点我对起点的书友心存感激——没人怪我更新太慢,让我总能在愧疚中找到一点点理由让自己更加惫懒。

    话说回来,我是写手的同时,也是读者。之前肺炎的时候在医院挂水主要靠将夜活着,一个星期不到看完了二百多万字,导致现在每天都在追将夜的更新。今天正好看到猫腻最新的请假说明,莫名地忽然从中觉到了励志。诚然,我是不能和大神相提并论的,这太过狂妄自大,但再不在乎成绩,终究还是希望自己有封神的那一天,只是我对这个目标的迫切程度还不足以让我放弃文青的道路,于是这注定我走这条路更坎坷更曲折。

    文青如果是种病,我不愿意治;甚至哪怕病到了阿拉伯数字加英文字母的程度,我也不大愿意治。

    我做不到像猫腻那么拼命,拼到三十几个小时不睡觉去想情节,但我的确希望自己写出来的是与众不同的东西。如果我不文青,那么普青的网文都有套路,可是套路生产出来的都是可替代品,我虽然大学时候学商不大合格,但这个最简单的道理还是懂的。

    我不要做第一,但是我要做唯一。

    虽说这句话是从别处抄来的,但我很喜欢。

    我希望我自己写的书是什么样子的?还是那句话,我希望我塑造的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他说的话就是他说的,放不到第二个人身上。他做的事情,他爱的人,他的选择都是他的,人一旦写活,就连我这个作者也不能左右分毫。

    话说这三十万字,我基本没塑造出自己太喜欢的女角色,但是对几个男角色倒都有些小想法,但跟以前不同的是,面对着这些男主角,我竟然说不出我最喜欢的谁。

    前些天去永琪做头发,话说做发型的小伙子真不会说话,吹头发时候直截了当说了一句:“你白头发真多。”然后我就震惊了。

    我一直觉得我的白头发只集中在头顶,偶尔有那么一两根,看见拔掉就没了,从没想过我会和“白头发真多”五个字搭上边。然后我就很不淡定地在镜子前找白头发,结果短短半个小时就让我自己拔了十几根,那感觉触目惊心啊。老公在边上看着的时候表情很复杂,正巧那天下午我们俩要看《致青春》的电影,我深深地觉得讽刺……因为之前一直感慨说我嫁给了我大学就爱上的那个人,从相识到相伴,十几年不离不弃,我们的青春一直没有逝去。

    老公在看我扔了第十二根白头发的时候,说了一句话:“要不就别写小说了,你这都是用脑过度。”

    我一开始当他开玩笑,直到他后来又重复了一遍,我才觉得我应该表表态。

    于是我回了一个字:“不。”

    年华总会逝去,终将有一天我会白发盈头,但什么都没留下的老去和能留下什么的老去,我当然要选择后者。哪怕这会让我头发白得更快。

    嗯,话说到最后,发现意思说得有些散。除了重复我是女人不会太监这一点以外,我坚定了自己继续在文青的道路上走得越来越远的道路。所以希望大家认可我的故事,也认可我的文字。

    要相信这个作者真的是在用“绳命”写东西啊,呵呵。

    此记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