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婚

穆慕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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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家餐厅一定很贵吧。”余依依挽着习瑾墨的手臂,四处地往旁边看。

    深红色花纹铺成的地毯,长廊两旁每隔五米就摆放着一个清代的古董大花瓶,上面有浅黄色的灯光照耀着,青色的花纹凸显出它的高贵来。

    整个餐厅给人的感觉便是一种宫闱的感觉。

    不过这家店的设计倒是蛮奇怪的,明明是西餐厅,但是风格装饰之类的却像极了中国宫殿的感觉。

    “一般。”习瑾墨给出了这样的两个字。

    一般?她才不信呢!

    蹙眉,看到旁边经过的服务员的穿着打扮就与她之前在洛一宸那儿打工的装扮一点都不一样,她们穿的是要多朴素就有多朴素,而这里的服务员穿的制服可以说要多华丽就有多华丽,简直不是一个档次的。

    而且每个服务员不是长得好看的女人,就是英俊潇洒的奶油小生之类的,就连服务员都这么赏心悦目。

    余依依不由得佩服起这家店的老板来,利用美人计来拉动客人,真是绝招。

    ……

    包厢内,余依依和习瑾墨对面而坐。

    长方形的桌子上摆满了蜡烛与鲜花,右手边还是偌大的玻璃,放眼望去,能够看到远处连绵不绝的灯光,如长龙一般盘卧在天边,煞是好看。

    他们进屋之后,服务员很快就推着车上来,看着满桌的西餐,不仅好看,而且从西餐中散发出来浓郁的汁水味,光是闻着就令人胃口大开。

    “先生,这酒要开吗?”服务员端着红酒瓶礼貌的询问。

    习瑾墨点头。“嗯。”

    有音乐,有美酒,有鲜花,有蜡烛,这么有情调的地方,习瑾墨还是第一次带她来。

    每个女生心目中都会有这样的一幕,自己心爱的男人会带汁自己去有情调的西餐厅吃一顿烛光晚餐。她也不例外。

    如今看来,她这一梦想算是满足了。

    “你以前来吃过?”余依依想拿起红酒杯喝酒,之间刚触碰到,就被习瑾墨拍开,“哎哎,你干嘛呀!”

    余依依看着他把酒杯拿走,嘟起嘴不由得抱怨,“干嘛不让我喝啊!”

    酒都摆在眼前了,还不让喝!

    以前对酒的认识程度不够。或者说是一点都不认识什么高贵的红酒,只认识一些普通的超市里卖的很多的啤酒一类的酒,对于红酒之类名贵的酒根本就没什么研究。

    但是后来在西餐厅工作后一段时间后,领班的经理会对他们进行普及一般的红酒知识,听得多,看的多。知道的也就多了。

    就比如今天的这一瓶红酒,光看标志就知道是拉菲,依着习瑾墨的品味。红酒肯定是有些年月了,至于到底是几几年生产的,那她就看不出来了,她的道行尚浅。

    拉菲,她以前替客人端过,却从来没有喝过,如今它就倒在杯子里,可惜某人还不让她喝。

    习瑾墨看出了余依依的不满来,便解释,“你刚出院没几天。身子刚好没多久,医生吩咐了,不能碰酒!”

    医生吩咐。医生吩咐,什么都是医生吩咐,余依依就更加不满了,来法国的这一个多星期里,无论她想吃什么,习瑾墨都会用医生来找借口,说是这个不能吃,那个不能吃,什么都不能吃,那她吃什么!

    就算他说的不嫌烦,她听的耳朵也要起茧子了。

    “那你干嘛带我来西餐厅!”难不成就让她看着他一个人吃?那也太狠了吧!

    “其他的菜你可以吃,总之就是不能喝酒!”习瑾墨挥来服务员,将余依依的那一杯酒给撤了下去。

    于是好好的一杯酒就这样被浪费了,余依依在心底将习瑾墨暗骂了十几遍!

    不情愿地用叉子捣了捣盘子里的牛排,顿时美味可口的牛排一下子对她失去了诱/惑力,她要喝红酒,要喝拉菲,才不要吃牛排呢!

    沉默了一会儿,与此同时牛排也被她切的稀巴烂,看着盘子中的肉,一点食欲都没有,将餐具往旁边一扔,抬头对上习瑾墨的眸子,“喂!”

    他不理她,继续津津有味地吃着鹅肝。

    “喂!对面的人!”余依依又重复了一遍,同时在后面加了个对面的人。

    想着这下子他能够理自己了吧,结果习瑾墨仍然一副充耳不闻的样子,连头都没有抬过。

    最终,余依依忍受不了他的无视,放开了声音吼他的名字,“习瑾墨!”

    这一回,习瑾墨终于有所动作了,放下手里的道具,用纸巾擦了擦嘴,抬起头与余依依的眼神对视,就在余依依以为他会理自己的时候,他却突然又岔开了目光,转手去拿红酒杯,悠闲自得地啜了口酒。

    就在余依依差点没爆发的时候,习瑾墨放下了酒杯,“除了酒,其他的都可以吃!”

    其他的都可以吃?当她是小孩子哄啊!

    前两天她吵着要吃冰激凌的时候,是谁极力阻拦,是谁说不允许吃的!

    才不信他的话呢!

    眼睛骨碌碌地一转,假装欣喜地问,“那我想吃冰激凌!”她有意无意地看着这房间的装饰,“冰激凌的话,应该能做的出来吧。”

    果然,话音刚落,习瑾墨就果断的拒绝了,“不行!”这么冷的天气还吃冰激凌,真是不要命了!

    习瑾墨突然有些后悔听她的建议来法国了,医生说过她的病情很严重,不能再发烧了,否则会加重病情,上一次就很难退烧了,下一次谁也不能保证。

    所以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她确保她一定不会感冒发烧。

    他应该带她去相对于比较热的地方,阳光充足的地方,而不是这里的鬼天气,自从来了之后就一直下雪的。

    “你刚才不还说除了酒,什么都可以吃的吗?”就知道是这样!哼!余依依嘴一撇。“做商人最忌讳的就是不讲信用,真怀疑你是怎么经营公司的,到现在还没破产,真算你走运了!”

    “我是怎么经营公司的,与你无关,你的职责就是顶着习夫人、总裁夫人的头衔生活就行了!”习瑾墨漫将自己的牛排切好后给她,将她的那一份拿到自己的跟前来。“还有,我说的除了酒什么都可以吃的意思是说在这里的所有的菜,你都可以吃,想吃多少,就点多少!”

    余依依,“……”

    狠狠地插了一块牛排,塞进嘴巴里,连塞了好几块,腮帮子鼓鼓的。谁稀罕吃啊,不过就是西餐么,她作为一个中国人,还吃不惯呢!

    此时,门被敲响,一名服务员拿着端盘走进来。将盘子放在桌子的正中央,“先生,夫人。你们的菜已经齐了。”

    “下去吧。”

    “打开看看。”习瑾墨用眼神示意她。

    余依依朝他翻了个白眼,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啊!

    放下餐具,往身后的椅背上一靠,双手抱胸,拒绝,“不要!”

    自己又不是没长手,自己不会打开啊,才不要帮他呢!

    “真不要?”

    “真不要!”

    “那好吧,既然你不要。那我就只好把这枚戒指给扔了!”

    “扔吧扔吧!”余依依不耐烦的回答。

    等一下,余依依拍了拍自己的大脑,大脑重新回放着习瑾墨刚才说的话。

    他刚刚好像是说要把戒指给扔了?

    那么这个盘子里放的是戒指?

    如此想着。余依依也不顾摆架子了,伸手就揭去盘子上的盖子,打开,只见白色盆子的最中央一枚钻戒在灯光的照耀下折射出光芒。

    钻石不是很大,而且钻戒的款式她也很喜欢,是很普通的小碎花的那种,戴到无名指上,发现尺寸大小也正合适。

    戴上戒指的那一刻,所有的坏情绪皆被带走了,心里现在只剩下满满的喜欢!

    这戒指真好看!简单朴素,又不是大方优雅。

    这枚戒指是他前两天在竞争拍卖的时候看到的,他知道余依依的喜好,给她买那种很大的钻戒,她一定不会喜欢,她喜欢一些小玩意,这枚戒指刚一出来的时候,他就觉得不不错,戴在余依依的手指上一定很漂亮。

    他跟余依依认识几乎一年,结婚将近半年了,半年前结婚的时候,除了有两本结婚证以外,其他就没有什么能证明他们已婚的事实,就连婚礼都没有大操大办。

    现在想来当初没有举办婚礼真是个错误的决定,什么都没有买,就这样匆忙地结婚了,导致父母都抱怨极多。

    现在戴上这枚戒指,等回国去操办一场婚礼之后,就真的圆满了。

    习瑾墨看到余依依戴上后,一脸的开心,自己脸上的表情也愉悦不少,摸着下巴做一副思考的状态,调侃起她来,“刚刚是谁说要让我扔掉的?”

    余依依,“……”

    这个男人,一天不挑她的刺,心里就难过是不是?

    伸直五指,戴在无名指上的戒指熠熠生辉,散发着耀眼的光芒,真是越看越喜欢。

    余依依倏地摘下戒指往桌上一放,“不过你这算什么?”

    习瑾墨怎么会听不出余依依话里的意思,站起身走过去,拿起那一枚戒指,握起她的手,与她十指相缠,“你说我这是算什么?”

    习瑾墨的眸色亮了几分,余依依被他直勾勾的眼神盯得不镇定起来,面上一热,撇过头去,“我怎么知道算什么!”

    “看不出来吗?”习瑾墨拉过与他十指相缠的手,捏住她的无名指,将钻戒套了进去,轻吐出两个字来,“求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