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三章 彭莎莎

果子姑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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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六十三章 彭莎莎

    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谢家几个人想要把已经成年的儿子过继给谢军而闹得很难看。这件事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传到了董丽华的娘家。

    大家都是亲戚,谁比谁差一点啊?董家人也动了一些心思,不过他们也知道真要过继的话肯定还得找一个姓谢的。可是姓董的并没有受到董丽华多少照顾,这件事儿很不公平啊。

    董丽华有一个妹妹,在很多年前就病死了。死后还不到一年,妹夫就借口照顾女儿又娶了一个女人进门。隔年就生了一个大胖小子,之后又生了一个闺女。

    家里本来就穷,一下子多出来几张嘴。董丽华的这个外甥女在刚上初中的时候就要退学,说是没有钱念书了。

    姑娘的爸爸找到董丽华,意思是这个孩子是你妹妹仅剩的一点血脉了。我是个没能耐的,咱们亲戚里只有你现在过得不错。你看看能不能帮一帮你妹妹,资助你的亲外甥女上学。

    那个时候张翠莲已经完全可以独立了,董丽华也搬到了市里面跟谢军开了一家小小的修理铺。赚的比从前多一些,日子过得更舒心了。

    想着毕竟是自己家的孩子,又感念那个早逝的妹妹。农村上学花不了几个钱,便就同意了。每年九月份开学之前,董丽华都会去看看自己这个外甥女。给一些学杂费再买几身衣服,书包、作业本铅笔橡皮之类的东西。

    张翠莲那时候正好弄那个服装厂,手里有不少甩下来的次品。董丽华接过来改一改,便将这些衣服捎回乡下。可以说外甥女的父亲就供着孩子吃一口饭而已,其他的开销几乎就被董丽华包了。

    可即便这样这个丫头还是没能上完初中,就辍学在家了。董丽华非常不理解,又不是没有人供她,怎么就不上学了呢。

    不上学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孩子学习成绩太差了。根本考不上高中的,与其那个时候丢人倒不如提前自己退学。美其名曰要出门打工赚钱,董丽华当时的心思都在张翠莲身上。那个时候康康出生了,她忙着帮张翠莲的带孩子。根本无暇顾及这边,既然孩子不愿意上学她就不管了。

    那时候小姑娘才十五六岁,正是青春期叛逆的时候。心里委屈父亲的偏心,更恨三姨不管她。说是出门打工,实际上整天跟一群同龄人胡闹玩乐。就算是去饭店打工,也都是年纪轻轻的男男女女厮混在一起。

    五六年过去了,她手里没攒下什么钱男朋友谈的倒不少。在社会上晃悠几年,她才发现最好的时光就是在学校里读书。

    自己一晃也二十出头了,要本事没本事要手艺没手艺。回家跟老子伸手要钱想学个手艺,计算机也行美容美发也好总好过两手空空。

    他老子的宝贝儿子都上学了,小女儿还在学前班里花着钱。她一个大姑娘在外面干了好几年,回头管自己伸手要钱。就是他能给,也得看看后妈干不干啊。

    后妈就说:“学什么学呀,女人找个对象嫁人才是正经事儿。你要有那心思,就赶紧找个对象结婚。结了婚生了孩子,等到孩子能满地跑了让你婆家给你开一个小卖店就行了。”

    可这样的对象哪里去找?她家庭条件也不行,自己屁大的本事没有,长相也算上好看。十里八乡的都知道她处了好几个对象都没成,条件好的人家父母怎么会同意?

    想到这里,姑娘就恨自己那个早死的娘来。死的那么早害得她没人管,更没有人告诉她女孩子要矜持不能太滥情。可现在想这些有什么用?

    就在这时候亲戚们相互传,说董丽华婆家那边又要开始闹过继了。这是个大肥肉,谁要是成了她儿子,一辈子享不尽的福气。

    她去市里的时候也去过董丽华家里几次,看见过他们家平时吃穿用度确实比自己家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别的不说,自己的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她爸都拿这个小儿子当眼珠子,可方方面面都比不上张翠莲家的小崽子。

    他弟弟穿得衣服都是亲戚家里大孩子穿剩下的,那鞋子也是她奶奶给做的布鞋。吃喝方面那就更比不了了,张翠莲的小崽子天天把牛奶当水喝,顿顿都离不了肉。三姨夫的床底下就藏着给小崽子买的饮料,人家是担心喝多了对牙齿不要。他们家是逢年过节才能买一桶,解解馋。

    这样的日子,别说大人们眼馋就是自己也眼气。

    “莎莎,你三姨家里那么有钱。不如你去找你三姨,让她给你找个活干。然后再给你找个好对象,咱们比不上张翠莲那也能找个差不多的吧!”

    后妈这是要把她打发走,可这也给了彭莎莎一个好想法。那就是去市里找三姨,看在她死了妈的份上,三姨不可能不管她的吧。

    于是彭莎莎拎着包就往市里赶,也不管过年之前并不容易找到工作。

    “三姨!”敲开董丽华家的门,她站在门口带着哭腔。

    “咋地了莎莎?”董丽华大惊失色,将外甥女迎了进来。

    “哭啥呀?出啥事儿了?”董丽华很是担心,虽然平时跟这个外甥女来往的并不多。但血浓于水,看着她长得跟死去的妹妹七八分相似的脸董丽华心如刀割。

    “我姨又给我气受,还撵我出来。说我不给家里钱,我爸也听她的。”彭莎莎捂着脸大哭:“那也不是我的家了,那是他们的家,人家一家四口我算啥呀。”

    董丽华听了咬牙切齿,都说有了后妈就有后爸。当年小妹夫来找她的时候,她就知道这个男人不可靠。哪有老婆死了才一年,你就急着娶媳妇的。还说什么为了照顾女儿,那怎么没照顾好呢?

    “别哭了,这事儿啊不赖你。”董丽华关切的问道:“莎莎,你吃饭了没有?今天你姐刚烙的发面饼,可好吃了。我给你拿两个?”

    彭莎莎破涕为笑:“三姨,你总是对我这么好。”

    见她神情缓和了许多,董丽华起身去厨房给她热饭。一边热饭一边彭莎莎说道:“莎莎,你咋打算的?”

    彭莎莎抿着嘴低头说道:“三姨,不瞒你说我这些年在外面打工也没攒下什么钱。我辍学早,就是不想看我后妈的脸色也不愿意因为我在家老让我爸跟着受气。我就寻思怎么的不能养活自己,可没想到我没本事没技术也只能够自己吃喝的。”

    听到这里董丽华忍不住叹气:“是呀,要不怎么说知识改变命运呢。你看你姐跟她那个没出息的弟弟,不久明白了么。要是不上大学,你姐能过的这么好么?”

    彭莎莎心里不由腹议道:知道你稀罕你那个养女,可也不用处处显摆吧。上大学怎么了,上过大学就有能耐了。还不是家庭妇女一个,要不是你们,她能过现在的日子。

    可这话她怎么敢当面说出口,笑盈盈的对董丽华道:“我也这么想的呢,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我想着先在市里头打工攒点钱,然后去学个手艺。一点一点的干,总会好起来的。”

    董丽华十分欣赏这样有骨气的孩子,听见彭莎莎这么说话也觉得十分的欣慰。只不过这眼看着要过年了,能有什么工作让她找呢。可让她回家也不是那么回事儿,便对彭莎莎说道:“你现在我家住下吧,找工作的事慢慢来。”

    自打彭莎莎在这里住下之后,董丽华顿时觉得轻松了不少。张翠莲平时看着清闲,实际上琐碎的事儿也不少。

    上午忙着写她的小说,下午就经常要出门打款代收。晚上回家再洗洗涮涮,辅导孩子学习忙的像个陀螺。

    董丽华平时在家里看着轻松,可照顾康康就是一件很累人的活儿。小男孩淘气,衣服书本乱丢。一天三顿饭夹杂着看孩子,买菜还要收拾屋子一天下来也十分的辛苦。

    彭莎莎来了之后,家里卫生包给了她。平时出门买菜的时候,董丽华也能放心康康一个人在家里面。

    做饭的时候不用探头探脑的看孩子在做什么,反正有莎莎在一旁帮忙。最重要的是还有人陪在她身边说话,就是看电视剧两个人也能聊的很开心。

    彭莎莎性格并不十分的开朗健谈,但温柔乖巧有眼力见让这一家人都很喜欢。

    顾致城索性对彭莎莎说道:“你姐还有自己的事儿要干,你要是不怕辛苦就去我那上班的了。让你当个文员,平时打打电话收收传真主要就是代收。还能多学点东西,货站这玩意就是个熟能生巧。”

    董丽华也有意让彭莎莎去一个正经单位学点本事,毕竟干服务员没什么出路。修车厂里的活她不希望自己家的亲戚碰,既然顾致城解决了这个问题那自然是皆大欢喜。

    彭莎莎没想到自己从一个饭店服务员摇身一变,成了货栈的代收。这是顾致城生意变大的一个标志,那就是物流代收项目。

    发货方将货物委托给货站标明代收款的具体数目,收货方提货的时候要将货款打给货站。然后发货方从货站这边扣掉运费提出货款。

    彭莎莎如今有了自己的办公室,办公桌前边一扇写着“代收”的拉门窗户。她的脚下是一个厚重的保险柜,每天的代收款都放在这里。

    果然人是需要环境影响与改变的,彭莎莎摇身一遍成了真正的上班族。

    每天做着顾致城的车跟他一起上下班,脸上浓妆卸掉,穿上了得体的衣服,踏着高跟鞋挎着包,想象自己就是一个真正的白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