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奇怪的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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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房子是现任伯爵克利斯的祖爷爷老伯爵住的地方,曾经是老伯爵办公的地方,说起来祖祖辈辈的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了,不过建造的比较结实,各方面都没有什么大碍。”一个古稀之年的老头带着郑前和爱莎进入了古堡:“你们可能也知道,这个房子闹鬼了,我也就不隐瞒你们,而且我都这么大年纪了,也没有几年的活头了,所以也想积点善德。”

    郑前就是奔着闹鬼来的,不闹鬼他还不来呢,毕竟闹鬼的房子要便宜多了,不过有一些闹鬼的房子往往是认为的鬼,所以也会有一些麻烦,此时郑前说道:“老大爷,有什么你说。”

    “这里原来是老伯爵的住的地方,不过由于太偏远,老伯爵死了之后就被他儿子卖给了一个珠宝商人,不到两年就传出了这里闹鬼的消息,然后那个珠宝商人的一家就离奇的死亡了,甚至一些保安和仆人也跟着一起死了,后来就买给了我父亲一家,我父亲看着便宜,就买了,不过也做了几个月不到的时间,也全部离奇的死亡了,好在那个时候我早就独立了……”

    “这么邪乎……”

    “可不是吗,所以我才低价出卖,这一个城堡这么大就只收外面的一个小房子的价钱,一来是因为太过于偏僻,二来是因为这个城堡发生的事实在又可怕又怪异,我也不想骗你们,反正就是这么一个价钱,你买了当仓库还是养猪随便你!”

    “那具体什么价位?”

    “你给十万吧,凑个整,房子、契约、钥匙就都是你的了……”

    “可以。”这个平行世界有自己的货币,不过也差不多就是和美元的汇率差不多,这里有多少平米郑前不知道,但看着像万里长城一样围着办桌山的城墙,郑前觉得五万买一个城墙都买不下来。昨天买那个海边的二层小院,室内的使用面积三百平米左右,加上小院子也就五百多平米,花了郑前七五千,那是一百多块钱一平米,真是太便宜了。

    “你不带我进去看看吗?”

    “我就给你介绍介绍,这四周都有城墙,没有破损的地方,另外有一前一后两个大院子,一个城堡主楼,几十个房间之多,里面东西什么的都一点都没动,毕竟邪门又晦气,还有地下室……”

    “那好吧。”

    “你确定要买了哈……”

    “确定确定。”

    郑前有一些无语了,这个老头居然连进都不敢进,而且这里比自己在《祝英台与梁山伯》的世界里买的房子还要邪门,属于谁住谁就死,要不就是真有鬼,要不就是有人故意制造的一个假象。

    这个房子郑前挺喜欢的,又便宜,跟自己买的海边小店差不多的价格,要知道这可是一座大城堡,要是平常只是城墙的造价就能卖下那个小店十个八个的了,至于鬼不鬼的事,有钱能使鬼推磨嘛。

    爱莎也不怎么怕鬼,毕竟爱莎自己就是一个bug,估计鬼还没有她十万分之一厉害呢,鬼能一招把半个世界冻上吗,鬼不能,但爱莎却是有这样的能力,不过郑前觉得没有什么用,爱莎一把就是在大热天的时候充当一些移动冰箱,给郑前和祝英台冻冻水什么的,毕竟这里又没有大boss给爱莎去刷。

    老头不敢进去,郑前开着奔驰带着爱莎去里面逛逛自己的小屋,估计最近几年都要住在这个城堡里了。

    进去之后就是一个大前院,估计有七、八个足球场那么大了都,这么大的面积地皮也不止十万了,石头小路上满是杂草,这些杂草都长了快有人腿那么高了,主石路两边有两个巨型的不知名的雕像,两个雕像大约五米过高,左侧一个雕像手里拿着一个单手剑,另一只手拿着一个盾牌,右侧一个雕像拿着一把双手大剑,左侧一个雕像右臂有一些破损,不过两个巨人仍然霸气侧漏。

    城堡主楼是不规则的圆形组成的,就是一个圆形套着一个圆形,主楼的大圆有五层之高,其余的小圆也有三层。

    主楼正面有六个三层楼高的欧式立柱,窗户都是格子形的玻璃的,显得高端大气上档次。

    郑前比较满意,就这种楼,一把在现实世界要买一个,一百一千万也够呛能买的下来,这个老头居然只买了自己十万。郑前在奔驰车里欣赏自己的城堡的时候,爱莎在用郑前的手机看接着看《鬼丨父》,估计是看上瘾了。

    “爱莎,你觉得我们这个城堡怎么样?”

    “挺好啊,跟我以前住的差不多,不过我住哪里都一样。”爱莎应付的看了一眼,又接着把眼睛盯向了手机屏幕,这部动画片马上就要啪啪了,爱莎都有点小激动了。爱莎虽然是女王出身,但她本事其实还算挺好养活的,而且再爱莎印象里,城堡再大她也是住那么一个小屋,就像自己小的时候,城堡够大,不过却一直生活在自己房间里十三年没出去。

    郑前把奔驰停在了前院,带着爱莎去了后院,爱莎脸红红,郑前感觉,本来冰凉的小手也有一些温热,显然是已经入戏了。

    爱莎和安娜都是一个雏女没有错,不过却喜欢看这种东西,爱好真是让人捉摸不透。

    后院大约有一百多平米的圆形游泳池,像一个小湖一样,不过泳池里面长了青苔和杂草,看起来有点复古。游泳池郑前一直都喜欢,倒不是家里有人喜欢游泳,只不过有游泳池的房子一般都高大上。

    游泳池一旁还有一个不规整的大型池塘,池塘后面是长了三百多年的老树。

    让郑前绝的有些毛骨悚然的是,池塘上边靠着山的那一面有一个矮墙围着二百多个墓碑,墓碑倒是多种多样,有十字架的,有方形圆形的,这也让郑前知道,为什么十万块钱都一直没有人愿意住在这里,这里埋得估计都是老头说的之前的两户人家了,尤其是珠宝商,一定大富大贵,雇佣了不少下人,基本都死了埋在这里了。

    估计晚上起来,看见这一大片坟墓都会吓吐了。

    不过两家人,不管是下人还是主人家都离奇的死亡,这是里面到底有什么猫腻,难道这个平行世界里真有鬼不成?

    看完了室外又开室内,推开了大厅的带着蜘蛛网的欧式双门,大厅里面红地毯、金色的吊灯、贵族式沙发、大型壁炉,一应俱全。又随便推开几个门看了几眼,书房、餐厅、厨房、各种客房、仆人房什么都有,而且还有一个大型室内花园,而且家具也都自带,属于拎包就住。几个闲下来的房间,其中一个大的郑前打算改成一个表演场,有舞台有看台的那种。

    自己当歌星的时候可以练练舞台感,再在隔壁建造一家录音室,摄影棚,自己要当歌手的话,主要练音域和气息,音域的话自己是天生的低音,高音有点喊不了,气息自己够用了,之前保护人的时候,在游泳池里一口气憋了超过十三分钟。

    主卧室在五楼,卧室很大,一个高台上摆放着一个盖着丝纱的双人床,睡觉要上三阶楼梯,总之一句话,郑前还是很满意这里的。

    “爱莎,你把这里收拾收拾,我去下边看一看,一会儿我们就把行李都搬到这个城堡里……”

    “嗯。”

    爱莎还是少言寡语的,有时候郑前说了几句话,她就回了一句嗯,不过都老夫老妻的了,郑前和爱莎也相处了五年多了,郑前也知道爱莎就是天生话少的人,可能是之前太宅了吧。

    郑前下楼是来看城堡的地下室的,因为自己那些货物都要放在地下室。

    地下室也很简单,一间三十多平米的储物室,一间五、六十平米的酒窖,神奇的是酒窖里居然还有很多瓶红酒,这里至少八、九十年没有住人了,那这些红酒的年纪就有点感人了。

    郑前随便拽了一瓶红酒,居然没有拽动,按了一下居然把酒瓶给按里面去了,直接听着支支拉拉的机关开启的声音。郑前听着好像是隔壁的储物室里穿来的,难道地下室里还有机关。郑前来到隔壁的储物室,发现了一个货架被像门一样打开了,货架后面是一个向下的楼梯,这里已经是地下室了,居然还有向下的楼梯!

    是没有什么秘密吗,藏着金银财宝,还是里面有怪,让勇者刷怪的?

    郑前用手机照亮,顺着楼梯向下走去,走了将近一个楼梯的距离,郑前找到一个手动闸阀,拉了闸之后整个房间亮了。又是一个二十多米的前厅,随便摆放着几个欧式沙发,里侧的门开着。

    郑前像门内看了几眼,门里面居然是一个大约六七百米的圆形大厅,大厅中心有一个圆形的高台,高台上有笼子,有铁链子。有武器架子,上边还摆放着斧头和一些刀剑,高台上全都是血迹,正中心还有个断头台,一个没有头的骷髅俯身在断头台之下,旁边还有一个木头餐桌,一个窟窿上横七竖八的插了很多餐刀和叉子。

    “这是一个竞技场?”

    郑前自言自语着,通过布置郑前猜测这里极有可能是一个竞技场,而且这里摆放的都是高档的沙发,极有可能是给富人看的,看舞台的惨烈,极有可能是不死不休的。不过为什么会有一个木头做的断头台,还有一个餐桌,难道输的人就要被砍下头。而另一边为什么还有一个躺着骷髅的餐桌,还插满的餐刀和叉子,难道这些看官们把人给吃了。

    郑前一个大男人,什么都没见过,但如今都有点害怕自己的脑洞了。

    另一边是一大排上百个监牢,很多监牢里还有骷髅,监牢中间有一片空地有很多刑具,墙上也都是血迹。

    说是竞技场,倒不如说是修罗场。

    不过这不就是一个天然的舞台了吗,到时候自己完全可以把这里放几个音响,这个时候有纸盆扬声器了吧,如果没有自己把自己带来的手机喇叭卸下来一个,去申请专利去,这个时代正式科技崛起的一个过度时代,不管咋说,自己这个盗版的科学家是当定了。如果自己在建立一个舞台,估计也挺大的工程,毕竟不像录音室和摄影棚一样有工具就行了,得来全不费功夫。

    估计这里闹鬼的原因应该就是这个竞技场了,应该是之前的老伯爵,想掩盖住这个竞技场的秘密,所以才把卖这座城堡的一家人都消灭掉,到时候就没有人知道这个秘密了,不过他为什么不直接把这个竞技场被毁了,或者干脆毁了城堡呢?

    郑前想想还是有点不对,漏洞有点大,而且这样一来自己一家子住在这个城堡里,会不会也会有人来杀自己和自己老婆呢?

    这就有点麻烦了,看来白天,自己出门时,必须要让爱莎和祝英台在一起了,爱莎会魔法,完全可以自保和保护祝英台,可晚上爱莎也要睡觉,她拥有神一样的力量,却只有一副普通人吃喝拉撒睡的身体,所以自己晚上在两女睡觉的时候,就一定要回来。

    自己由于之前工作原因睡不死,而且对危险特别敏感,晚上有自己在可以暂时保护两女的安全。

    不过自己一个人还不够,看来要雇佣保镖了,可现在事业刚刚起步,钱一定要用在刀刃上啊!

    郑前有点后悔了,买了这个城堡,反倒惹来一身麻烦,要是之前孤家寡人还好,现在拖家带口的。如果爱莎和祝英台,因此发生了什么意外,都是自己贪小便宜卖鬼屋造成的,那自己到时候狗带都晚了。

    郑前提着一个小灯,顺着城墙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快速四处巡查着,一个小时下来,郑前发现城墙保存的很完整,一般人想要进入是不容易的,要有登高工具,所以这里比外面要安全很多,该搬,还是要搬。自己买了这栋房子,那些人恐怕几天就会知道,即便是自己一家子住在外面也难逃被杀丨手追杀,外面还不如这里安全。

    杀丨手,自己不是号称杀丨手克星来着吗,平常保护雇主的时候都是一副平常心,自己保护自己家人就这么紧张了,难道是自己这几年又做生意又当皇帝,岁月已经磨光了自己棱角了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