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 眼神

夜尘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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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离在家里酝酿着小饭馆,小手工艺品店的运行和规模,还在打水的时候特意征求常婆婆的意见,请她回去和随心的爷爷爹娘赏商量,看能不能雇佣随心帮忙。

    常婆婆一口承诺:“若离姑娘,只要你看得起我们随心,就只管使唤。不是老身夸口,我这个重孙女,虽然嘴快一点,手底下可利索着,不要看她还不满十三岁,比一个大人能干多了,还有如果若离姑娘忙不过来,她还有个姐姐,还有堂姐,都是茶饭好针线好。”

    随心就跟在常婆婆身边,听若离想带她去镇上帮忙,一双细咪咪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她欢天喜地的看着甄一脉笑。

    听太奶奶答应了若离,她的心里乐开了花儿。能跟着若离去镇上,还能赚工钱,就等于是和蔡小姐的那两个丫鬟花儿玲儿一样。

    甄一脉也在旁边笑,也许是慢慢长大了,只是去了镇上这短短的几天回来,见到随心,两个人忽然生疏起来,没有像往常一样,听若离说你们两去玩会儿,就去河床或者别处玩一会儿,听随心嘴不停地说着家里和村里的闲事。

    可是忽然之间两人就害羞起来,随心只是低头抿嘴笑,甄一脉也只管笑,并不去一边玩。

    孩子长大了!若离看着已经高出随心一个头的俊朗的甄一脉,心里有点失落。以后就不能像平时一样牵着他的手了,也不能将他当做孩子一样看待了。相比甄一脉随心就显得单薄多了,和俊朗的甄一脉站在一起,随心倒像发育不良的小丫鬟。

    常婆婆略带暧昧的看着两个孩子,对若离挤了挤眼睛,眼神有所暗示。

    若离装作没看懂她眼里的意思,一笑而过。

    常婆婆的意思很明显。就是想撮合随心和甄一脉,按甄一脉和随心的年纪,都快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常婆婆一家都是老实本分的庄稼人,人很本分,但是甄一脉却是出身高贵,两人门不当户不对的,以后很难沟通。

    再加上若离只是负责照顾甄一脉,婚姻大事她可没资格做主。

    虽然常婆婆一口答应,若离还是请她回去和家里然商量一下,她决定等下一个集日带随心去熟悉熟悉环境。顺便请婆婆帮忙腌点咸菜,做点米醋,并按照市场价格。

    常婆婆欢天喜地的回家去。若离说的咸菜米醋的价格很不错,并答应先付一两银子的定金,一两银子对她来说可不是个小数目。而且这两种东西的原材料家里都有。

    洪水冲走了平地里种的庄稼蔬菜,她家的收完麦子补种的萝卜白菜的山坡地里的东西,还有谷子糜子却幸存了下来。而且收成不错。,

    本来他们悲哀地想,今天一个冬天就要靠萝卜土豆小米糜子过活了。

    若离回到家,司马翼司马羽 又从镇上的蔡老爷家开的粮行买了点粮食回来,还顺便带回来两只肥兔。

    司马翼习惯性地将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兔子先带给鲍天角,鲍天角微微一笑:“拿给金若离吧。她做的好吃。”

    以后每隔四天就要去镇上一天或者两天,左邻右居们还都得去帮忙,若离决定借花献佛。做顿蒸兔子肉先谢过大家。

    她知道自己的号召力有限,便将兔子蒸进锅里,便去找鲍天角。

    鲍天角还在看书,若离踮起脚尖看了一眼书名,却看不见。

    只是在屋子里见到几次鲍天角。每次他都拿着一本厚厚的书,若离不知道他拿的是不是同一本书。但是他真的很好学,也许当皇上做太子是需要渊博的知识吧。

    “看什么?你认识字儿?”鲍天角见若离露出很好奇的样子,将手里的书放在炕桌上,书自动合了起来:“那你自己看是什么书。”

    若离不记得她有没有告诉过鲍天角她认识字儿,好像是隐隐约约的对鲍天麟说过她认识几个字儿。

    便伸过头去见书上写着《文韬武略》。对鲍天角说:“认识几个字,这文韬武略,是写的治国的策略和打仗的计谋吧。”

    鲍天角听若离小心翼翼的问话,眼神顿了顿,书上的字写的龙飞凤舞,绝对不是识几个字就能认出来的,还有对于书名的见解也很到位。

    心里以前的怀疑重新闪过,这个女孩能唱肝肠寸断的歌,偶尔冒出的一两句诗词也皮具风雅,大汉朝流行白文,不管是写书还是说话都简单明了,那些深奥的诗词一般都是文人骚客卖弄学问之作,这个乡下的女子怎么会,

    好看柔美的丹凤眼微微眯了眯:“金若离,据说你家以前很穷困,爹娘都是庄稼人,怎么会认识字,还知道意思。”

    若离愣了愣神,这几个字的意思确实不是一般的认识几个字就能明白的,她有点外露了,如果换做鲍天麟说说也没事,可是这是鲍天角。

    忙低下头:“我家以前就住在私塾旁边,我弟弟跟着先生念过几天书,我便缠着他学。”

    “这样啊,看来你很好学。”鲍天角听她说的有理点了点头:“也不知道你家在哪里,一个山村还有私塾,很不错。”

    家在哪里?这个若离也不知道。

    只好说:“我家虽然是山村,却也离县城不远,村里有位先生住在我家隔壁,考上过秀才,秀才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家里人多,又考不上举人,只好教教学生。”

    若离嘴里胡乱编着 谎言,冷冷的屋子里她的头上冒出了汗,她只是刚来的时候晚上听听甄一脉闲来无事说起过大汉朝的科举制度,似乎和她知道的差不多,要经过四个过程,什么秀才举人还有什么来着,最后是进士。也不知道对不对。

    鲍天角听若离说的合情合理,说了句:“你家住在哪里,以后有机会去看看,这段时间我也观察了一下,这么大的高坪镇只有几个数的过来的学堂,都是像黎少爷家一样的富豪人家家里开设的。村民家的孩童要想念书,费用很贵的。”

    “我家,还是不说了吧,我现在混成这样,哪里有脸去见爹和兄弟。”若离忙将她知道的金若离的情况糊弄过去:“都说穷书生,穷书生。如果国家不开设学堂,先生自己开很难维持的,一般富人家自己请先生,穷人家的孩童出的钱又养不了先生,所有一般有学问的先生都愿意去大财主家里,管吃管喝还有工钱。”

    鲍天角见若离柔润的嘴唇一张一合,很是好看微微一笑。来这山高水远的地方,除了找出兵符,查看边关,更重要的是为自己做出一些让父皇和那些臣子们心服口服的政绩,让百姓家的孩童都识文断字,明事理,也是一件不小的政绩。

    若离快言快语的说完,听不到鲍天角回复,以为哪里说错了,有点惶恐的抬头看,见他很赏识的看着自己,眼里冒出一丝柔情。

    这丝柔情和那种让人旋旎不能自拔的眼神还是有差别的,但是已经让若离心跳起来。

    为了避免不让自己沉溺,若离偷偷的咬了咬自己的舌头,清醒了一点想起了来的目的,忙说:“天角,司马翼将兔子拿来我那边了,你说以后他们都得帮我忙,所以我蒸了兔子肉,今晚大家聚一聚,还好前段时间做的葡萄酒封在大坛子里,还没被水冲走。”

    “这个好说,金若离,我听天麟说过,你什么时候说什么三十六计,这都是民间流传的用兵之计吗?”

    见若离岔开了话题,鲍天角凝神看着她,很随意却又很严肃的问。

    若离头上又冒出了汗,她只是随口和鲍天麟说过这么一句,没想到这孩子什么都给鲍天角汇报。

    三十六计是兵家必学之书,可是这个朝代没有这本书,那么精辟那么珍贵,由她说出来会不会被怀疑。

    她可是必须做好金若离。

    见她面露难色,鲍天角知道她不愿说,并非没有,也不说话,只是用一双眼睛看着她。

    若离就是低着头,也能感觉到那双柔美高贵的标准的帝王的丹凤眼有一丝柔情转为柔情款款,继而慢慢旋旎起来。

    她不敢抬头看他的眼睛,更不敢夺门而出,心狂跳起来,好多年没有的过的心跳,似初恋的感觉,又上了身。

    管不住心,只好暗暗骂自己:怎么能这样好色,明明知道甄贝儿甄珠儿都恋着他,还动这个心思,自己可是替别人活着的,人家原主的菜不是他。

    可是心里真的很渴望再次看到那种旋旎的目光,让自己沉溺其中,毕竟那是身体真实的感受,是青春活力心动的感受。

    鲍天角微微笑着看着若离,看着她脸上的窘态,看着她恬静纯朴的近乎圣洁的脸上泛起桃花色,呈现出一种妩媚,接着略显难为情的转动眼珠,妩媚变成了娇媚。鲍天角的心也跟着柔了起来,眼里不由的再次发出旋旎的媚色,比刚才特意展示的媚眼神功更加夺人心魄,声音也柔媚之极:

    “怎么,不想说给我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