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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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寺里替小金花做超度的那天,大雨倾盆。一大早闪电就没停过,张牙舞爪划过小半个天空,随之而来的是震耳欲聋的雷声。

    小金花又不是红人,百花楼惧怕吴啸雄才出资替她做法事。天气这样差,众人料定吴啸雄不会下山,一个小时后大多找到借口溜之大吉,剩下几个真心和小金花好的,仍在法师们的指挥下转圈叩拜。明芝跟她们说自己来进香,发现雨太大走不成,想留下见识佛教的仪式。

    百花楼的过气女人们,难得跟女学生打交道,一致地露出友善及好奇。她们听说大城市的同行喜欢做女学生打扮,所以也想学两下子带动内地的新风潮。

    明芝齐眉刘海,戴着一付黑框眼镜,两条辫子垂在两侧,蓝布简易旗袍,白袜、黑鞋。她说话时低着头,轻声细气,女人们对女学生的装束很快失去兴趣,在休息的时候聚在一起抽烟聊天。一旦有法师过来劝阻,她们便齐声跟他开起玩笑,闹得法师们只好离得远远的,免得她们说出不该说的,自己听到不该听的。

    明芝不声不响混在其中,法事既慢且长,到后面连女人们都忘记她是外来者,到又该叩拜上香时会主动叫她一起。

    中午休息两小时,寺院供应一顿斋饭,基本豆腐家族做主,不是豆腐衣做的素鸡素鸭,就是芹菜炒香干、辣椒炒香干、黑木耳炒香干。吃得女人们到黄昏时一个个有气无力,趴在蒲团上不肯挪窝。其中有两个溜到寺门外吃了碗馄饨,仍是豆腐做的素馅。

    明芝真心诚意替小金花念经,说起来小金花是死在自己枪下,不要说做这些,再多些她也愿意。但小金花活了二十八岁,从小被拐卖,可以说孤身来孤身走,来去无牵挂。

    按女人们的说法,小金花死了也好。前阵子不知谁想到拿她去要胁吴啸雄,送回来时不像人样,养了几天好不容易能爬起来,却又死在枪子下。她们都觉得小金花是被吴啸雄推出挡子弹了,“正面打得稀巴烂,她听到枪声不会逃,怎么可能正面迎上去?”

    “吴啸雄以前叫吴阿狗,出生在百花楼,十几岁时小金花给了他十个银圆让他去闯世界。他上山当了土匪,混得像人了下山做小金花的恩客。”

    “所以死了也好,真的有心,怎么不帮她赎了身养起来。”

    女人们说到吴啸雄和小金花的前因后果,又相信起佛法无边,这回是认真找法师说法,看前世做的孽今生还尽,来生应该否极泰来,出生好人家,养到十七八嫁个好人家做少奶奶,养几个孩子,将来孩子们娶的娶嫁的嫁,她们安安逸逸做祖辈。

    也有个把女人心头清明,“唉呀你们这帮傻瓜,来生还做什么女人,我们怎么也要修个男身,家有万贯财产,身边娇妻美妾。”

    正在你一言我一句,法师一敲小鼓,咚-咚-的一声声敲在心上一般,所有人各到其位,最后一轮叩拜开始了。

    有三人缓缓步入,明芝只看到他们穿的黑裤黑鞋,是认真参礼的架势。就是来得晚了,仪式已近尾声。

    也没见他们说什么,其中两人悄无声息退了出去。当先的一人要拜,立马有人让出中间的蒲团给他,刚巧在明芝前面五米处。

    明芝闭上眼,跟着法师喃喃颂经,“……。更能每日念菩萨名千遍,至于千日,是人当得菩萨遣所在土地鬼神,终身卫护,现世衣食丰益,无诸疾苦,乃至横事不入其门,何况及身。……”

    颂经毕便是依次上香。

    法师过去问了那人的意思,他摇摇头,示意不去。于是女施主们由法师领着,各自手执三柱清香,依次而上。

    明芝插好香,双手合什,闭目默颂片刻。

    佛堂外划过一道闪电,她咻地转身,拔枪朝跪在那里的男人扣动扳机。

    他应声而倒。

    外头打下一个惊天动地的雷,烛火齐齐摇动。

    明芝往前踏出一步,往他心口又是一枪。

    血雾呯地腾起。

    她并不停下,快步转过佛像。

    此时,众人大惊失色,尖厉的叫声打破寺院的清静。

    明芝在街头叫了辆洋车,她出佛堂时随手拿了把黄布伞。虽然沉重,倒是很牢靠,护得她上身未沾点雨。

    大风大雨中她看见一人,但等洋车被她叫停时,那人已经不见。

    明芝想想,又觉得不可能。

    大雨又持续了半夜,第二天明芝第一件事便是出门买了两张车票,是后天的。她想离开这里,越快越好。中间人答应帮她把大洋都换成金条,以便随身携带,只是办起来总需要一两天时间。也是没办法的事,幸好前面付的定金明芝已换成美金,她想无论去哪总是美金方便些。

    和前次烟馆老板暴毙不同,这回土匪们全下了山,三三两两在街头查看可疑人员。

    没办法待了,明芝想,得赶紧走。

    不过只过一天街头就恢复正常,据说上头来人,是很强硬的人物,见不得官不官、匪不匪。哪怕死的是土匪头子,也有警察捉拿行凶者,一切都得按国家法律来走流程,不允许滥用私刑。

    到了后天,明芝扶着徐仲九,提着箱子上了火车。她像上次一样定了个包厢,舒舒服服的不必担心被人打扰。徐仲九从药物作用中完全清醒时,列车已经过了衡阳。

    他揉了揉眼睛,放任自己伸了个长长的懒腰,“有吃的没有?”

    明芝准备了酱鸭和面包。面包是那家不怎么样的西餐馆做的,虽然味道很不怎么样,但材料尚算新鲜,尤其里面的奶油,不惜成本地加得快满出来。

    徐仲九嘴没怎么动,吃得却很快,完了喝了满满一杯热茶,周身舒坦,也有心思打量明芝了。

    她头发仍然剪得短短的,脸虽然秀美,但因为掩不住的英气勃勃,也可以说是个漂亮的小男孩。徐仲九暗自笑了笑,心想分明是杀气腾腾,明芝最大的变化无过于在她的眼睛和神态。离开梅城时她还带着几分彷徨,到了现在全没了,换成了一派警觉。

    她不爱吃辣,也不想吃结结实实的面包,在那里慢腾腾地啃一只梨。间或突然停下来,眼神便是一凝,立马散发出冷意。而外面的声音一远,她又开始啃那只梨。

    徐仲九拿起毛巾,替她擦了擦脸。她对他笑了笑当道谢,眼睛弯弯的很是稚气。

    拿她没办法,徐仲九回了一笑。说她不懂事,她格外厉害,警惕性又高;说她能干,她又像任性的孩子,认准了方向不肯回头,偏偏她又有那个能力去实现。

    徐仲九几次三番说他服了她,完全是真心话。搁他在她这个年纪时,虽然不是善茬,但都暗底下的功夫,哪敢明目张胆跟整个家族作对,公然叛出的。但他也不想被她带走,如何在两者之间找到彼此愿意的一步?如果可以,他不想动硬的。

    就在两人你看我,我看你,各自不知道该说点什么的时候。突然几声巨响,天翻地覆,明芝的头重重地撞在不知道哪里,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明芝,明芝!”几分钟后她睁开眼睛,一片血红的中央是徐仲九焦急的脸。他凑在她面前,嘴巴飞快地在动,却没有声音。

    “怎么……”她吐了两个字,头一歪又晕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