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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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4章

    这事闹得挺大,大庭广众之下,上演了一出情感纠纷问题,甚至因此发生斗殴事件。

    大部分人都是喜欢看热闹的,何况孟德也算是小有名气。

    特别大一的学生,认识孟德的比较多。

    如此一来,一传十,十传百,越来越多的人过来观战。

    两人申请擂台战,孟德痛快的签字并录入指纹。

    可真轮到史密斯时,他还是迟疑了。

    这种情况,似乎...好像...和几位交换生前辈说的有些类似啊...

    他开始犹豫,不过看着孟德那副恨不得吃了自己的狰狞表情,以及那如海浪一般的内息波动,不由淡淡的笑了下,同样签字按印。

    想多了,上擂台这事,又不是孟德提出来的。

    若孟德主动提出,他还有些顾虑。

    可擂台比斗,乃是自己主动所提,哪有那么多弯弯道道,不存在的。

    而且孟德虽强,也算得上是战斗方面的天才,越阶作战不成问题。

    但关键是,自己也不是吃素的。

    作为东大交换生,哪个没有两把刷子?

    我马文·史密斯魔武双修,同样可以做到!

    就算赢不了,不过战平罢了!

    而且现在来了这么多人关注,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签!

    至于抵押的一百积分,一人缴纳一半。

    两人上了擂台,此次纪检部派了一位积蓄境强者做裁判。

    通常来说,一个大境界的差距,就足以应付意外。

    本来筋膜境的战斗,是需要真气境来看场的。

    奈何孟德是换血境圆满,那就没有必要浪费人力了。

    立于学生会专门为处理纠纷而设立的符钢擂台上,史密斯剁了剁脚。

    湖水淤泥沾染,令他很不舒服。

    如果不是孟德逼着非要马上开始,他非得好好洗个澡,换身舒爽的衣服再来。

    “孟德,我知道你。

    作为交换生,刚来东大时,我就听说过你的名字。

    换血境中阶之时,就能斩杀筋膜境初阶的妖魔异兽,确实强大,有狂妄的资本。

    说实话,我在你这个境界时,是做不到的。

    可惜,人与动物不同。

    养生武者大多只能同阶而战,筋膜境以下,野生武者最多逆伐一阶。

    官府专业培育出来的武科生,也就两阶而已。

    就算伱是战斗天才,能越三四阶逆伐强敌。

    但是别忘了,实力越强,境界越高,这种优势就越小,越来越吃力。

    到了第五步,也就是主流说法筋膜境,便会有个明显的质变。

    我猜你以前,甚至能以脏腑境圆满,力战换血境圆满,打杀高阶。

    但现在不行,换血境圆满,顶天了,就只能打杀筋膜境中阶的妖魔异兽,战平高阶。

    可那又如何?

    不要忘了,我也是专业培育出来的武科生!”

    说到这,史密斯蔚蓝的眼瞳中亮起虹光,撕开谦虚的伪装,一脸傲然:

    “魔武双修,战力强悍!

    即使到了筋膜境,同样轻松逆伐中阶,战平高阶!

    这就是境界所带来的优势,你赢不了我!”

    “废话什么,等死吧你!”

    孟德懒得多说,满脸狰狞,恶狠狠的盯着他,只等裁判宣布开打!

    史密斯眉头一皱,有些不妙啊。

    故意刺激试探,孟德却没有丝毫透露自身具体实力情报的意思。

    不仅不害怕,连犹豫不屑之类的微表情都没有。

    看来打起来,还是得小心为妙。

    他这番废话,自然是存了点小心思的。

    如果孟德犹豫,那说明他实力不如自己,如果不屑嘲讽,那就说明有可能实力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强。

    可现在这样,真是很难搞。

    只能说,愣头青是真不怕啊,完全不以常人的思考方式来。

    他选择继续,接着说道:

    “知道为什么田欣不喜欢你吗?

    我大概是看明白了,你没有耐心,做事冲动急躁,脾气也不好。

    这样的人,怎么能讨女孩子喜欢呢?

    你纵然是一级生,有点名气,潜力很强。

    但感情,不是这样简单的。”

    史密斯看向田欣,笑容趋向温柔,并向其挥手:

    “甜心,我娇贵的小公主,等着,我要带你去浪漫的土耳其,游览迈阿密,还有洛杉矶!”

    田欣似乎很雀跃,呼喊着:

    “加油啊,马文!”

    孟德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脊背好似触电一样,有种冰凉酥麻的感觉。

    他强自忍着,牙关紧咬,双拳紧握,正好被史密斯看见,还以为是嫉妒愤怒到了极点的表现。

    积蓄境的学长倒没有不耐烦,反而津津有味的听着旁人给他讲解事情起因。

    看了看手无寸铁的两人后,还觉不够刺激,好心提醒:

    “都不用兵器吗?

    修习兵刃的武者,若没有兵器在手,一身战力可是会骤降的。

    虽说你们来得急,但这里是学生会,只要你们出钱,兵刃马上就能送到,任君挑选。”

    史密斯这时就恢复了从容和优雅,转身微微抚胸一礼。

    “多谢学长好意,我就不用了。”

    孟德好似没有听到,所有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史密斯身上。

    “那好吧。”

    裁判满脸可惜,坐下,敲钟。

    铛!

    “开打!”

    话音一落,孟德立即爆发。

    气血升腾,真气狂涌,肌体散发莹莹辉光,如同白玉一样。

    但随着归化熔炉战体运转到极限,灼人的热量散发,体表温度升高,肌肤就开始变红,衣物也无风自动。

    这情形,简直就像爆气一样。

    但其实不然,仅仅只是因为气血和真气过于充沛,以至于使用时,造成了溢散现象而已,很正常。

    孟德在直来直去的路线上有着优势,两人不过十步左右,脚步一动,音速冲击推动,甚至让脚下擂台表面都隐隐浮现出符文来。

    这是瞬间爆发的力量太大,激起了擂台的符文力量保护。

    闪烁的雷电在孟德铁拳上跃动,带着沛然大力轰向史密斯。

    “无用!”

    纵使早有准备,史密斯也被孟德这突然爆发的速度吓了一跳。

    不过还好,在应对范围之内。

    他维持着应有的骄傲和风度,脚步一点,往后退去。

    同时右手食指佩戴的戒指亮起符文,一挥手,一颗指甲盖大小的火球凭空出现,射向孟德。

    “md,好阴。”

    孟德脸色一沉,不过却不闪不避,选择硬抗。

    事实上,想躲也躲不掉。

    射速太快,两人又靠的太近,只能如此。

    噗!

    一声闷响,焦香味散发。

    入肉三分,孟德闷哼一声,肩头出现一个冒烟的黑红坑洞,他竟直接受创!

    这发小火球,威力堪比小口径子弹。

    换成寻常武者,估计已经被贯穿身体了!

    史密斯实在太阴了,居然带着符器,甚至一开场就出其不意,将这强悍利器暴露,也要占据先发优势。

    只是这明显是一次性用品,他没有再使用。

    “好强的体魄!足以媲美筋膜境中阶了,难怪有底气!”

    史密斯惊讶,却依旧没有太过在意。

    “但你靠近不了我,再硬也是假的,只能做靶子。”

    “我要杀了你!”

    孟德无能狂怒,发疯了,眼球弥漫血丝。

    魁梧健壮的身体充血,真气鼓动,像个气球一样,再度涨大一圈。

    拳风呼啸,力大势沉,可甚至连史密斯的衣角都摸不到。

    英武的金发男子不断后退,带着孟德绕圈。

    “抗拒立场,身轻如燕,能量潮汐。”

    他一口气释放了自己所掌控的三种术法,体表肌肤上有符文流动,像是能量组成的光链,环绕全身。

    孟德明显感觉到了史密斯的棘手,拳拳挥出,却总有股力量在卸开他的拳锋。

    这大抵就是抗拒立场了。

    孟德心中偷乐,好家伙,还真敢喊出自己的招式啊!

    真当这是在玩闹,主角耍帅吗?

    他也不急,继续追击,消磨对手力量的同时也在寻找机会。

    史密斯再度挥手,只是这次,却不是戒指亮起符文了,而是掌心。

    一颗鹅蛋大小的黑紫色能量球从掌心脱出,射向孟德。

    “外道学院魔法系基础术法【摩罗弹】,无声无杖施法,用的倒很标准。”

    台下有观众认了出来,摸着下巴点评。

    “摩罗弹用的很纯熟,术法模型和施法步骤应该被他刻印在本能里了。”

    “花里胡哨,真气境,也就是第六步,才有能量外放的资格。

    他这么做,模拟真气境力量,只会徒增消耗,还不如刚才那三个术法有用。”

    “真气境才初步有当移动炮台的资格,为了一个女人争风吃醋打生打死的人,脑子大多有问题,看戏就好,别往心里去。”

    “就算是魔法体系,在能量外放上有着优势,但我敢说,顶多五发,他就要力竭。”

    “确实,但五发内,那孟德但凡中一发,都可能落败。”

    “那孟德真是去年新生试炼第一?

    真是见面不如闻名,这实力让人有些失望啊。”

    “别尬黑,人家面对的可是一个筋膜境初阶存在,质变问题,那可不是简单的一步之内,以低打高。

    大一和大三,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再给孟德两年,不,一年,估计就能境界追平,甚至在实力上超越。”

    轰隆!

    能量弹擦身而过,炸动擂台,火花与黑紫色的能量爆散开来。

    孟德差之毫厘的躲了过去,黑紫色的氤氲能量之雾在他身后弥漫,三四秒后,才渐渐消散。

    提前挑了对手,他自然不可能不做功课。

    除了那个戒指,其他该有的情报,孟德都有掌握。

    这术法,他早就有所戒备。

    看着险之又险,其实轻而易举。

    真界就是这点好,任何超凡力量,都会被压制。

    乃至真界周边的秘境之中,都受到牵连。

    若放在异界,这摩罗弹甚至都不用从手心中发出,直接就是如真气境一样,身体各处都是发射口。

    也不需要符文辅助,省去这步,内息在法术模型一转,就是瞬发。

    且消耗更小,威力更大,炸毁一栋小楼都不成问题!

    啧,要不是为了将其当场打死,哪用这么麻烦。

    孟德心中叹息,脸上却表情难看,似乎艰难躲过,心有余悸,甚至有滴冷汗从额头滑落。

    “哦?躲过去了。

    果然,光凭魔法体系,还是奈何不了你啊!”

    史密斯嘴角浮现微笑,不再浪费力量。

    他这么做,纯纯只是炫耀。

    “在真界之中,还是真气武道体系的适用性最广最好用。

    那么,该动真格了。”

    史密斯不在躲避,腾空一跃,如鹰展翅,朝孟德扑了过去。

    他并掌成刀,手掌边缘甚至生出凌厉气劲。

    内息溢出,快速流动,气劲如同链锯一般转动起来。

    风轮刀!

    有些兵刃类武学,无需兵刃,亦能发挥出大部分威力。

    特别是他这种,现代化武学,经过改良,简直可以完全脱离兵刃。

    史密斯不需要购买学生会兵刃的底气就在于此,以掌代刀,没有任何问题。

    “嘿,用出来了。”

    孟德眯起眼睛,默默计时。

    “奥特曼还能坚持三分钟呢,你又能坚持多久?”

    毫无疑问,马文·史密斯是个人才,很优秀,战斗力也很强悍。

    不然的话,单凭一些花言巧语和这幅皮囊,又哪能吸引同样是万里挑一的东大女学生?

    外界社会,这类普通人多的是,可长的再好看,说话再好听,为何就根本没有顶尖学府的女学生相伴一生?

    即使有一些短暂相处相恋过,最后也会分开。

    归根结底,还是实力。

    这家伙能当海王,底子是真好。

    风轮刀威力强横,一掌劈下来,完全能媲美大功率油锯。

    削肉锯骨,不成问题。

    只是,消耗太大了。

    而且是近身作战,作用范围也很小,就巴掌那么大。

    还有最重要最关键的一点,孟德隐藏了实力!

    鹰爪擒拿手!

    眼见有了适合这门武学发挥的机会,孟德终于还是忍不住用了出来。

    用闪电奔雷拳达不到的地方,鹰爪擒拿手这门低阶武学,却恰好能抓住破绽。

    实力相差不大的近身作战,孟德还从未怕过谁。

    一举一提,一抓一转,直接就反扣住了史密斯两条小臂。

    他脸色恢复淡漠,从狰狞愤怒瞬间转化为平静。

    “无需等待你的消耗,看样子,是要提前结束了。”

    史密斯脸色一变,手腕柔软的超过人体极限,风轮刀朝孟德小臂切去。

    同时,右膝一顶,直击男人要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