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四章 诗经击鼓

冰火阑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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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面古代,一面现代的装饰风格,简直是给人一种强烈的艺术冲击感。

    在这店铺的中央根本没有任何的遮挡物,从中央处,一分二半,一半是木质地板,华夏风格,另一面是白色地板砖,西方风格。

    其他的画廊,或许只是简单装修一下,摆放着华夏和西方不同风格的画作,但是那样,绝没有现在这店铺所给人的对比感强,还有那独具一格的艺术感。

    来到这一间店铺中,仿佛来到了两个世界之中,一面是华夏,另一面却是到了西方,就如同一个城市,一面正下着雨,一面却是晴空万里一般。

    陈逸大致看了看,不由点头一笑,沈羽君他们所装修出来的感觉,比他之前想象的更加完美。

    这一个画廊,所面对主要群体就是游客,那么必须要有一些能够留住游客的东西,或许有些游客进来只是随便看看,不到几分钟就会走,但是现在,进门看到了这一幕情形,那两种文化风格,所形成的冲击,必然会使得他们在此多停留一会。

    而且画廊外面有着落地窗,哪怕别人随意的一望,就会使得他们受到吸引,下意识的想要进来看一看。

    “羽君,这是谁,给我们介绍一下吧。”进入了店铺之中,那二女一男中的一位女子望着陈逸,笑着开口说道。

    沈羽君面上不禁浮现出一抹红晕,“他就是我给你们说的陈逸,在画作上帮助我提升很多的那个人。”

    “各位好。我就是陈逸。羽君的保镖兼朋友。”陈逸走上前。向着众人打了声招呼。

    旁边的那二女一男仔细看了看陈逸,面上不禁露出了笑容,“哦,原来羽君朝思暮想的人就是你啊,本来羽君还不打算告诉我们,不过她时不时的就会拿出一幅画观看,我们找了个机会,抓住了了她。这才告诉了我们。”

    “那幅画就是你为羽君画的,讲起那故事时,她脸上幸福的都快开花了,让我们都十分羡慕呢。”一名女孩看着陈逸,话语中带着一股酸气说道。

    “忆雪,谁让你说这些的。”听到这女孩的话语,沈羽君不禁有些羞愤的跺了一下脚。

    那名叫忆雪的女孩不禁一笑,“我就说,谁让你在我们面前秀恩爱的。”

    这时,周美琳看到旁边魏华远的面色都有些青了。不禁忍不住开口问道:“羽君姐,你们这画廊生意怎么样。我看着装修的挺有艺术感的。”

    沈羽君转过身,看了看周美琳,摇头笑了笑,“美琳,装修的好,不代表就能赚钱,我们也没打算赚钱,只是锻炼一下自己。”

    “不赚钱怎么能行啊,在这老城区开这一家画廊要不少钱的,早就告诉你不要去学画画,跟我一块去学影视表演,你偏要听你父亲的。”这时,周美琳一副成功者的模样,朝着沈羽君说道。

    旁边那名叫忆雪的女孩,看着这周美琳,面色变冷,她怎么能听不出这周美琳话语中对绘画的不屑。

    “绘画是我从小就喜欢的,不是听我父亲才去美术学院的。”沈羽君此时轻柔的说道,这个周美琳虽然是跟着她一块长大的,但是几年都没有联系过,这些天却是替魏华远来劝说她。

    话语中满满的全是对金钱的崇拜,让她实在是有些厌烦。

    “那真是太可惜了,要不然,以羽君姐你的身体条件,绝对会是电影电视剧里的女主角,身价千万,要什么有什么,华远哥,你觉得羽君姐这个画廊里的画怎么样。”周美琳看着沈羽君娇美的容颜,可惜的叹了口气,然后朝着魏华远说道。

    看着昔日学校里的美丽女神,现在开的画廊生意不行,她的内心之中充满了一种舒爽。

    “羽君的这个画廊装修的不错,至于画作如何,那就要问陈逸了,陈先生,我与你也是有些熟悉了,未曾想你还会绘画,不如展示一下,让我们看看你的画作怎么样。”魏华远直接抓住了这个机会,向陈逸难道,他要看看,这个之前是古玩店学徒的人,画画的水平,能高到那里去。

    说完后,魏华远还朝着站在忆雪旁边的那名女子使了使眼色,这女子也是美院的学生,与沈羽君合作开画廊的朋友,只不过同样被他用钱收买,和周美琳一样,准备在陈逸离开的这段时间里,向沈羽君展开劝说攻势,可是没想到今天刚刚到画廊来,陈逸恰巧就从蜀都回来了。

    “是啊,是啊,陈先生,既然羽君把你送给她的那幅画当成了宝贝,你的画作水平一定很高了,画出来的画一定很值钱了,我还没看过别人完整的画完一幅画呢。”这时,周美琳也是在一旁附和着说道。

    而站在忆雪旁边那女子犹豫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却没有任何动作,本来她认为沈羽君与陈逸的感情并不是太过深厚,可是今天,通过简单的一些动作,她便知道了,沈羽君这一个学院里的美丽女神,真的是动情了。

    除了陈逸之外,沈羽君没有与任何一个男子如此温柔亲密过,同时,通过沈羽君所讲的一些事情,她也知道了二人走到今天,并不容易,她承认自己一时鬼迷心窍,收了魏华远的钱,可是现在,她后悔了,她不想让每天帮助自己的朋友难过。

    听到魏华远二人的话语,沈羽君轻皱了皱眉头,刚要说什么,却是被陈逸捏了捏手掌,然后便听到陈逸的淡笑声,“既然魏先生想要观看,那恭敬不如从命,只不过绘画时间太长,我写一幅字如何。”

    “哦,陈先生水平果然很高啊,不但为画画,还会写书法,这自然可以,我期待着陈先生写出一幅好字。”听到陈逸的话语,魏华远顿时一笑,绘画想要达到一定的水平,很难,书法同样如此,而且一般人写出的书法,在价值上,根本无法与画作相比,他实在不相信陈逸能写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书法来。

    “自然不会让魏先生失望,羽君,帮我准备笔墨纸砚。”陈逸淡笑着说道,以他现在中级绘画术的水平,想要画一幅不错的画,也要一二个小时之多,而书法,自然会快一些。

    看到陈逸面上的坚持,沈羽君点了点头,轻轻说道:“陈逸,外面环境有些吵闹,我们去里屋吧。”

    “羽君,不用了,只要心中有静,在任何环境下都可以创作。”陈逸微微一笑,他现在心境平和的程度,不是些杂音所能影响到的。

    沈羽君没有再说话,走到里屋里,帮着陈逸一一拿出了笔墨纸砚,将纸张放在国画区一张空桌子上,便开始为陈逸研起墨来。

    看着沈羽君弯腰研墨的优雅姿态,陈逸面上露出了感叹,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而看到这一幕,魏华远的面上露出了一抹浓浓的嫉妒之色,恨不得想上前将桌子给掀了。

    陈逸缓缓来到桌前,按住沈羽君白皙的双手,“羽君,我来吧。”说着,他便自己研起墨来。

    之后,陈逸提起笔,蘸了些墨水,望着旁边的沈羽君,此时此刻,他的眼中有的只是沈羽君,同样,他也有了要写的东西。

    在第一行,陈逸写上了四个大字,击鼓其镗,字体极为工整,又刚柔并济,看起来十分的平和。

    看到这两个字,旁边的魏华远和周美琳并没有意识到什么,而沈羽君面上露出了甜蜜的笑容,面上也是有了一抹红晕。

    他所用的字体,正是从黄庭经中所临摹感悟的小楷,而所写的正是名传千古的诗句,诗中中的邶风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从子孙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促忡。爱居何处?爱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写到这里,陈逸便停了下来,因为最后一句,永远都不会成为现实。

    整段文字不到百字,可是陈逸一笔一画的书写,用了整整十多分钟。

    文字之中那一股平和简静之意,表达的淋漓尽致,除此之外,其中所蕴含的更是一种情感。

    当看到最后一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魏华远和周美琳就算再没有读过书,也明白陈逸所写的是什么。

    看到陈逸写到与子偕老,却停下笔,没有再往下写去,一旁的忆雪不禁提醒道,“陈先生,下面还有一句,你不写了吗。”

    “下面的一段诗句,永远不会成为现实,写在纸上,又有什么意义。”陈逸笑着说道,看着这段充满平和简静,比之他书写的黄庭经,更加出色的小楷,他充满了感叹,这段时间临摹黄庭经的成果,已然让他在小楷上,有了出色的表现。

    这最后一句便是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其意思便是现在散落天涯,有生之年无法回家乡,天各一方,之前生生死死离离合合,都要与你双手相握,伴着你一起垂垂老去的誓言无法实现。

    诗经中的这诗,本来是歌颂战争中战友的友情,描写战士间互相勉励,同生共死的情形,只不过在后来,被用来完全被用来形容夫妻情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