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臣服(下)

青史尽成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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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茫的草原上,积雪一望无际,被大风吹过,有的地方露出了枯草岩石,有的地方则是厚达几米的积雪。

    一队骑兵正在草原上快速掠过,跑在最前面的两员大将一人全身明盔亮甲,里面是大红的军衣,格外威风。另外一人只有一条胳膊,满脸络腮胡子,呼出的白气凝结在胡须上,活像是圣诞老公公。

    “唉,孙兄,不服不行啊,少保大人的兵就是厉害,如此天气尚且能以少胜多,真他娘的厉害!”

    那位“孙兄”也赞叹地点头,说道:“老汤,咱们俩个也不能落下,回头和少保好好学学,都是一样的人,老子就不信,能差这么多!”

    这两个人正是孙得功和汤辉,当初广宁大战的时候,他们和张恪并肩作战,都立下了大功,如今都是镇守广宁的大将,这一次他们保护着经略王在晋,一起到了草原上。

    营州大胜超乎所有人想象,就连王在晋都坐不住了,他必须要亲眼看看,张恪这小子究竟有什么本事,能一战击败十几万的鞑子!

    “怎么样了,离着营州还有多远?”王在晋从马车上探出了头,大声问道。

    “部堂大人,还有二十里了,马以撒欢就到了。”

    “好,都快着点!”

    跑过一道山梁,在前面急匆匆跑来一群士兵,领头的年轻人又高又壮,胯下的战马也格外壮健。离着老远,就下了战马,跑到了王在晋一行前面。

    “卑职义州卫经历官杜擎。奉张少保命令,前来迎接部堂大人。”

    声音洪亮有声,王在晋听得一清二楚,他笑着撩开帘子,从里面跳出来。满脸和煦的笑容,急忙把杜擎搀扶起来。

    “请起,请起。弟兄们都是大明的功臣,辛苦你们了!”

    “杀敌报国。乃是军人本分,谈不上辛苦。”杜擎恭顺地说道。

    “好,不骄不躁,永贞带的好兵啊!对了。永贞呢?”

    杜擎说道:“启禀部堂,本来少保大人是要来迎接部堂的,无奈临行的时候,俘虏的鞑子闹事,张大人只能先去安抚,怠慢了部堂,还请大人赎罪!”

    “哪里哪里,公事为重,老夫此来给大家添麻烦了。”

    王在晋把姿态放得极低。杜擎对他的印象顿时好了很多,在前面领路,大家紧紧跟随。一路上王在晋不停询问战况。杜擎知无不言,王在晋对战场也有了直观的印象。

    很快,人马到了营州。

    城下满目疮痍,都没来得及清理,尤其是积雪之下,还有大量的尸体。一阵狂风吹过,冻僵的肢体露了出来……

    满是鲜血的胳膊。五官扭曲的面孔,筋骨断裂,胸膛外露的尸体……

    每一样都仿佛地狱才有的景象,当初的广宁之战,就极为惨烈,但是相比营州,简直就是云淡风轻。

    王在晋坐不住了,他亲自下了马车,在卫兵的陪伴之下,走到了尸体堆积的地方。他的脸色格外凝重,突然脚下提到了东西,身体趔趄。

    卫兵急忙扶住他,王在晋低头看去,在他的面前有两具紧紧抱在一起的尸体。

    “来人,挖出来!”

    卫兵一听,身边也没有锹镐,他们纷纷抽出刀剑,就准备下手。

    “助手!”王在晋突然声色俱厉,怒喝道:“用你们的手,就用手挖,要是伤到遗体一分一毫,立刻杖毙!”

    “是是是!”

    经略大人还从来没有这么气过,卫兵们战战兢兢,拖下战袄,把雪都打扫干净,两具尸体呈现在面前。

    王在晋分开了人群,亲自观看。

    其中一个人三四十的样子,五官狰狞,脸上都是胡须,头盔丢失了,露出了满头须的辫子,一看就是蒙古人。

    另一个穿着大红的鸳鸯战袄,头埋在了蒙古大汉的脖子上,双手死死搂住对方,看不清楚面目。

    “去,拿点温水过来,把尸体分开。”

    “遵命!”

    卫兵们急忙去办,不多时取来温水,仔细浇在两具尸体中间,渐渐的把尸体分开。就在尸体分开的一刹那,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就算是孙得功和汤辉这种老江湖,都呼吸急促,拳头攥得咯咯响。

    王在晋眼圈发红,只觉得喉咙里仿佛堵了一块东西,什么都说不出来……

    尸体的正面,明军用牙齿咬着鞑子的咽喉,已经鲜血模糊,一大片的糜烂,在烂肉之中,有牙齿,也有鞑子的血管,气管,脆骨,再看看他狰狞疯狂不甘的神情,显然愣是被咬死的。

    至于那个明军士兵,在腹部一大片黑红,鞑子的左手拿着一柄短匕首,狠狠插进了他的腹部,伤口足有六七处,腹中肠子都流了出来!

    不管是鞑子先刺伤士兵,士兵再咬断他的喉咙,还是士兵先咬住了鞑子的喉咙,然后鞑子拿出匕首刺伤他……

    这个士兵都是当之无愧的勇士!让无数人汗颜的勇士!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将军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

    文人穷尽笔墨,也写不出战场残酷的一分一毫。眼前这个明军,看起来不过十*岁的样子,在家中,或许还有白发高堂,还有新婚妻子,还有牙牙学语的幼童。在他和敌人生死相搏的时候,可曾想过亲人不得而知。可是他依旧没有吝啬大好年华同归于尽,生死相搏。

    壮哉!

    煌煌五千载中华沃土,有多少志士仁人,每当这个国家到了生死关头,挺身而出,笑着面对生死……

    “我不如也!”

    王在晋面对着年轻的士兵,竟然生出一股惭愧之感,多人文人从小念着圣人的微言大义,每逢朝议,他们慷慨陈词,意气风发,高喊着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可是真正到了生死关头,他们能不能有这个士兵从容,能不能如此勇毅果敢?

    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从来读书人!

    王在晋冲着士兵的尸体,深深一躬。

    站起身来,缓缓说道:“把所有殉国将士的名单给老夫,老夫一定奏请朝廷,给他们建庙祭祀。谁要是敢拦着,老夫去找他拼命!”

    几句话掷地有声,在场的士兵感动异常,不由得偷偷擦着眼泪。

    王在晋领着人马入城,城中的民房多半都拆了打鞑子,只剩下一些作坊还在运转。没有住的地方,带来的一千骑兵不得不在城外找块空地露营,娇贵跋扈的骑兵和家丁很难得,谁也没有抱怨一句,都老老实实听从安排。

    “部堂,下官迎接来迟,还请部堂赎罪。”

    “永贞,免礼,免礼。”王在晋亲自起身,拉着张恪,和他对面而坐。

    别看张恪身为少保,可是按照大明的规矩,经略才是真正的统帅,往常商量事情,王在晋和王化贞对面而坐,张恪只能坐在下面。

    看似不大的变化,其实暗示着张恪在王在晋眼中的地位已经是平起平坐,寻常的武夫不过是文人眼中奴婢,张恪能做到这一步,的确不容易。

    话说回来,面子也是自己挣来的,要是有人能立下张恪一般的功劳,保证待遇更加优厚!

    “部堂远路而来,不知有什么指点,还请部堂示下!”

    “永贞,咱们之间不要这么客气了,你这一仗打得太好了,打出了大明的安全,打出了大明的威风。有了千里草原,辽东就有了迂回之地,京城也有了屏障。自从老夫到了辽东,就日夜惊恐,最担心的就是鞑子绕路偷袭京城,甚至老夫有心思退守山海关,节约出来的财力用在九边上。可是营州一战,攻守逆转,非但不用担心鞑子偷袭,反而能偷袭老奴,永贞你居功甚伟啊!”

    王在晋第一次向张恪吐露他的打算,张恪并不意外。

    其实凭心而论,王在晋的收缩主张对大明更有利,明朝的问题不在建奴,即便是杀了野猪皮,还有野狼皮,野狗皮……不解决财政,不解决吏治,不解决水旱灾害,大明一样要被拖垮。

    百病缠身的明朝,急需的是好好休养,而不是靠着兴奋剂和强心针,同新生的满清跑马拉松,作死也没有这么折腾的……

    当然张恪眼下也是辽东的将门,他是绝对不会放弃辽东根据地的,好在进军草原这一步走赢了,套在明朝头顶的紧箍咒已经撬开了一条缝。

    王在晋算是大名少有的战略级人物,他敏锐察觉到了这一战的重要。

    “永贞,老夫已经上本,要求朝廷恢复大宁都司,选派枪兵猛将,守住这块宝地!”

    王在晋嘴里的猛将当然是张恪,但是张恪早就想好了,要把草原交给大哥镇守。他还要专心经营老巢。不过他也没有必要当面驳斥王在晋的好意,毕竟内阁和司礼监都有盟友,一定会帮着张恪把事情办妥。

    “多谢部堂栽培。”张恪云淡风轻地说道。

    王在晋对张恪的表现很满意,不骄不躁,有大将之风。

    “永贞,俗话说打江山容易,坐江山难。根据老夫所知,林丹汗已经派出精兵复仇,另外西土默特、鄂尔多斯等部的蒙古人也要东进,攻击营州。永贞,你还有把握打退十几万的鞑子吗?”

    “当然没有。”张恪一摊双手,笑道:“不过我有办法让他们打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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